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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 |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蓝大厦1602室等3宗资产租赁权交易公告
2025-7-8 9:53:06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7月22日10时至2025年7月23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上(公司主页网址:https://pmmall.jd.com/assets/21998405账户名: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对以下标的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分开拍卖)

1、温州市鹿城区深蓝大厦1602室的房屋租赁权,产权证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3868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办公用地/办公用房,出租面积约:700.57平方米,租期:1年,无免租期。起拍租金390918元/年,竞买保证金78180元,增价幅度:5000元。

2、温州市鹿城区和平大厦105室、106室、110室的房屋租赁权,产权证号: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587号、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586号、浙(2021)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59585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存量房,用途:商业用地/非居住,出租面积约:461.81平方米,租期:3年,无免租期。起拍租金204000元/年,竞买保证金408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3、温州市鹿城区飞霞南路20号-7号门店的房屋租赁权,产权证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119087号,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权利性质:划拨/自建房,用途:商铺,出租面积约:37.06平方米,租期:1年,无免租期。起拍租金26500/年,竞买保证金53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竞买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竞买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标的展示及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时间9:00-17:00。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提前与看样联系人预约登记,本次看样时间为2025年7月8日9时-7月21日17时(工作日时间内预约看样);咨询及预约电话:蒋先生188149056850577-88800075;看样地点: 拍卖标的所在地。

特别提醒:意向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公司及平台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租赁权标的特别说明

1、出租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有效发票给承租方,管理方收取管理费后应开具有效发票给承租方。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以及水电气费、通讯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直接缴纳并全部承担;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承租方需及时腾空,因腾空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未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费等一切费用,须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及时结清,出租方、管理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2、出租标的物按现状、现功能进行出租。建筑面积为人工测量,存在一定误差,建筑面积以现场看样为准,如租赁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租金;地上房屋结构、质量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出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房屋的结构、设备的完好程度须做现场了解,对租赁房屋各项情况、存在问题须充分查验,知晓房屋存在老旧、部分破漏等情况,如须修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意向承租户对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部分违章、相关经营的业态、施工审批及证照办理等问题)引发的使用风险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方或管理方不承担相关义务及责任,承租方也已充分了解该建筑的面积、位置、现状、以及配套设施等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租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拟承租建筑物状况的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均不被出租方或管理方接受。

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及部分违章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方自行修缮、弥补,承担;出租方、管理方不参与处理承租人与小区业主、业委会、物业等关系,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处理,并履行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管理公约;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管理方提出任何主张。

4、承租方须按照规划设计用途,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租赁房屋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对外转租,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租赁期限届满,如原承租方仍有意向参与下一轮公开招租的,需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参加,否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6、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和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征收、拆迁、整改、政策变化、公共利益、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制度、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制度调整等因素导致租赁合约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方或管理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承租方自愿放弃一切补偿,但出租方、管理方须提前30天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腾空,除能移动的家具、装备、物件、物料等物品外,承租方添置的固定设备设施及装饰物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管理方不对承租方的装修装饰做任何补偿和赔偿。

7、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管理方对承租方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方自行办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8、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物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物可移动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等物品。

9、该出租标的物租金起算日期,按《房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逾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或管理方有权收回标的及没收竞买保证金。

10、合同终止或解除后,除能移动的家具、装备、物件、物料等物品外,承租方添置的固定设备设施及装饰物无偿归出租方、管理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转移。承租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应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20个工作日内搬离,并将承租房腾空确保其处于可租状态交还出出租方。逾期未搬离的,视为承租方对经营用房内的所有物品放弃所有权,出租方、管理方有权清场且无须承担因此给承租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承租方不得再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要任何赔偿费用。

11、出租标的物竞租成交后,所有因经营需要相关资质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方、管理方在有能力的前提下提供协助。承租人不得以出租标的物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向出租方、管理方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

12、承租方须对出租标的物装修方案向出租方或管理方备案并通过后方可实施。

13、整体出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意向承租方不得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租赁物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意向承租方串通、拟整体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意向承租方(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

14、根据《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温工集〔2024〕168号)文件精神,对招租方案进行10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计算),意向承租方凭报名相关资料在公告期满日(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5、拍成交后京东平台将向买受人收取技术服务费即系统成交价金额的2%。技术服务费缴纳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的3日内,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平台可依法对其进行追缴或采取其他适当措施。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技术服务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即可联系我司办理交割手续。

16、买受人须在招租成功后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缴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买受人未在前述约定的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买受人前期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7、招租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对招租结果进行公示,从正式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

五、保证金及尾款缴纳

竞买人须登录京东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和实名认证,注册成功后请按提示操作,找到对应标的进行报名,确认竞价前按平台系统提示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报名填写竞买信息时请仔细阅读确认。

竞买人参与竞拍前京东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竞拍结束后竞价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解冻后自动转入卖家指定账户内;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原路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须保证在本人的账户里有足够的保证金(如遇问题,请联系京东客服专线:400-622-9586)。

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向指定账户(账户名: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账号:33001628767053008231,开户银行:建行温州中山支行)交纳尾款, 并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特别提醒:

1、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2、由于网络拍卖与现场拍卖的方式不同,网络存在各种风险,本公司有权因网络问题调整拍卖时间。

3、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租,拍卖成交后以标的物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4、买受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及方式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银行账户。逾期则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瑕疵、免责声明

(一)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注册账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网上竞买风险,因不可抗力、终端设备故障、软硬件故障、网络故障、电子故障等重大事故,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因病毒入侵、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网络入侵、破坏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瘫痪的,导致竞价活动中断无法正常运行的,本公司、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竞买人有如下行为,致使出价活动不能正常进行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1、因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导致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2、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的。

3、未及时关注登录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

4、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出价的。

5、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时间与平台的时间不符而导致未参加报价的。

6、本公司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若委托人、本公司、网络平台决定中止、终止、暂缓竞价、暂时休会或委托人决定撤回的,竞买人须无条件接受。因撤回、停止竞价而造成竞买人损失的本公司、平台不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7、自竞价成交之日,成交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成交人。

8、申请参加本次网络竞价的竞买人,必须认可此网络拍卖方式,一旦参与竞买,我公司将视为竞买人已接受本竞买须知及京东平台的《用户注册协议》、《网络拍卖规则》以及《竞买人参拍须知》等公开发布的相关规则,如果竞买人对上述须知、协议、规则理解有误导致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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