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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公告 | 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下属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3组团11幢201室住宅用房一年租赁权交易公告
2025-7-2 10:40:33

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71010时整(如是在信息披露延长期内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通过“浙交汇”平台对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门龙泉公寓B幢2层等12宗房产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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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提供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或非法人组织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承租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其实际控制人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其最大股东应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该自然人须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及身份证);

3、已列入市工业与能源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以不在委托方提供的失信人名单内为准)或被法院列入失信人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公示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页面为准,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期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756000120190008655,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并在成交之日起7工作日内同出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屋移交手续,序号1-3、5-9号标的竞得人为原承租人的,租期从原租期届满次日开始计算;竞得人为非原承租人及空置标的的,租期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次日开始计算。

3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租金不递增,后续每期的租金应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四舍五入取整十位)。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报名期截止,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该竞买人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报名期内没有产生意向承租人的,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4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下午5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2日下午5时止,第三个周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下午5时止,第四个周期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下午5时止,重新接受意向承租人报名,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资产展示安排:202572日上午9时起至202578日下午5时止

报名审核时间:202579

资产展示地点:温州市过境公路1579号方正组团1幢4楼406室

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88528852

工业资产公咨询电话:0577-88806252

工业资产公司纪检监察电话:0577-88806283

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业务举报:0577-88835422

工业与能源发展团纪检举报:0577-55598012

温州联交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85502266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市佳得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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