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我公司位于鹿城区百榕大厦11幢110室和瑞祥大楼101室两处房产,经公开招租相关程序审批,现将招租结果公示如下:
现根据《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集体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温工营〔2022〕52号)文件精神,对上述招租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止,自公示之日起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与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纪检室联系,联系电话:0577-88806283。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