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利于意向承租户的前期考察,现发布对外招租预公告:
一、出租标的:瓯海区潘桥焦下工业园区横蕉路132弄39-59号厂房;
二、标的地址:瓯海区潘桥蕉下工业园区横蕉路132弄39-59号;
三、标的物简介:标的物状况以现状为准(包括水、电、排污、门窗、房屋结构、消防相关设施、房屋产权、功能性质及目前使用状况等),厂房东南二侧为园区道路,四周围墙独门独户独幢1-5层,招租建筑面积6456㎡(不含楼顶屋面及楼顶房屋),净占地2418.2㎡(3.63亩),具体楼层面积及价格分布如下:
楼层 | 楼层 | 层高 (m) | 建筑面积 (㎡) | 单价 (元/㎡) | 首年租金底价 (元/年) |
一层 | 厂房 | 6.85 | 900 | 32 | 345600 |
厂房 | 3.6 | 322 | 21 | 81144 | |
M层办公房 | 3.25 | 322 | 15 | 57960 | |
二层 | 4.35 | 1228 | 20 | 294720 | |
三层 | 4.2 | 1228 | 19 | 279984 | |
四层 | 4.2 | 1228 | 18 | 265248 | |
五层 | 4.2 | 1228 | 17 | 250512 | |
合计 | 6456 | 1575168 | |||
租赁均价(元/㎡) | 1575168/6456=20.33元 |
四、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租期1-5年,租金按每半年支付。
五、租赁方式:可整租,可分租,不可转租。
六、注意事项:
1、本厂房位于瓯海潘桥焦下工业区,隶属于瓯海区潘桥街道管辖,承租户应服从当地街道管理,严格遵守并执行《温州市瓯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温瓯发改(2021)9号:《关于印发<瓯海区制造业行业“标准地”控制性指标(2021版)>的通知》(附文件1),做好“亩产论英雄”工作。
2、根据《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集体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温工营〔2022〕52号)文件精神,对招租方案进行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发布公示的次日起计算),有意向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市二轻供销公司报价。
3、招租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或个人。(投标人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4、本次公告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一项要约,一切以正式公告内容为准。
诚挚邀请意向单位前来实地踏勘和现场交流洽谈!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06552261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57720118
温州市二轻供销公司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