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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锦桂大厦2幢506、606、706室、西子新村等20处资产招租公告
2022-11-21 17:49:04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锦桂大厦2幢506606、706室、西子新村等20处资产招租公告

 

一、招租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1、招租人: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资产地址

面积(

用途

拟定租期

年租金底价(元)

递增率

支付方式

保证金(元)

装修宽限期

1

锦桂大厦2幢506

103.02

居住

叁年

2023.2.9-2026.2.8

32400

如租期为一至三年,期间租金不变;如租期为五年,租金前三年不变;第四、第五年分别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按年

6480

2

锦桂大厦2幢606

103.02

居住

叁年

2023.2.9-2026.2.8

32400

按年

6480

3

锦桂大厦2幢706

103.02

居住

叁年

2023.2.9-2026.2.8

32400

按年

6480

4

西子新村1幢101

158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9816

半年

7900

5

西子新村1幢102

118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29736

半年

5900

6

西子新村1幢103

150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7800

半年

7500

7

西子新村2幢102

177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44604

半年

8900

8

西子新村3幢101

110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27720

半年

5500

9

西子新村3幢102

102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25704

半年

5100

10

西子新村3幢103

176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44352

半年

8800

11

西子新村4幢101

128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2256

半年

6400

12

西子新村4幢102

120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0240

半年

6000

13

西子新村4幢103

258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65016

半年

13000

14

西子新村4幢104

120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6000

半年

7200

15

西子新村5幢102

208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52416

半年

10400

16

西子新村8幢

124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1248

半年

6200

17

西子新村8幢

205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51660

半年

10300

18

西子新村8幢

129

商业

叁年

2023.1.1-2025.12.31

32508

半年

6500

19

西子新村3幢104

106

商业

叁年

2023.1.15-2026.1.14

26712

半年

5300

20

八仙小区9幢702

117.8

居住

叁年

2023.1.15-2026.1.14

32513

半年

6500

2、基本情况及详情:

竞租人缴纳保证金并至招租人处开具收据后才可参加竞租。竞租成功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竞租未成功,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报名方式:

1、竞租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身份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参与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2、本公告期为  个工作日,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为2022年1122日上午9:00时- 2022年125日下午17:00时若公告期内未征集到合格承租方、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3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或发布新的公告,开标日期为每轮公告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15:00时。

3、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218室。

4、报价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6日下午15:00时。

5、报价文件开启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3楼会议室

三、其他说明:

1、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权。

2、竞租人须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企业或个人。(竞租人未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

3、租赁房产土地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租赁期间因政府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其他原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出租人可以单方解除本租赁协议,承租人须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无条件腾空并退还场地,出租人退还未到期已付未用的租金,承租人不得向出租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5、如有未尽事宜在《招租须知》及《租赁合同》中明确。

四、联系方式: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高田路9号高书锦园5幢218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800075

 

附件:1、《招租须知》

2、《租赁合同(范本)》

 

 

 

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21  


招租须知.doc

【1020】租赁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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