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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市大院文创单身公寓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2-6-2 16:56: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瓦市大院文创单身公寓项目项目业主为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温州市塑料薄膜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瓦市巷86号;建筑由三幢多间三层单体组成,建筑总面积约2779.5平方米,改造后建筑分为主副2幢楼,主楼为地上3层建筑,建筑面积为:2444.5㎡,副楼为地上2层建筑,建筑面积为:335,建筑高度:10.82m本次招标概算约383万元,工期为150日历天,具体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装修装饰等施工。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图的深度要求及本工程涉及的相关专业设计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或组成联合体,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两家;③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具备:1)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经理。

3.4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61714时30分前(除节假日外)前往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5楼招标代理部)购领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6171430,地点为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7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gyjt.com/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zyygs.com/?rxLoad=1&_rand=1624423306370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市塑料薄膜厂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温州市黎明西路62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

人:周先生                    人:蔡茜娜、周奕帆

   话: 0577-88800075               话:13736797376/13858870869

                                                                                                                   202262

 

 

注意事项: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防疫工作要求,投标单位前来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必须符合新型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的人员要求,且必须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人,因进入开标现场前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程序,请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投标活动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各投标单位人员在开标室应适当保持距离,递标结束后尽快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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