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廉政
现有我公司托管改制企业(原温州化工总厂)党员金建忠,男,1973年3月出生,1995年5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陈秋纯,男,1934年5月出生,1984年11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期间未参加党组织活动、未履行党员义务,属于失联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公司党委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党委会,经审议,同意对金建忠、陈秋纯两位同志予以停止党籍的处理。
该两位同志停止党籍2年内,若本人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并书面提出恢复党籍申请,经审批后,可以恢复党籍。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
此决定在上级单位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本单位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
中共温州市工业资产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